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妖精的尾巴露西观看,东方集团(600811)证券虚假陈述案开庭!虚增160亿营收罚1000万,法院尚未判决,股民仍可登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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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:http://wq.finance.sina.com.cn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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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25年11月28日,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(执业证号:13101200410820485)团队代理的投资者诉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东方集团”或“公司”)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正式开庭。庭审中,律师团队就相关诉求参与辩论,庭审围绕多个核心争议问题展开深入讨论。因案件涉及的争议问题较多,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。信本律师团队将持续跟踪案件后续进展,及时向投资者同步相关情况。赵敬国律师提示,于2021年4月30日-2024年6月2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,无论在2024年6月2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,或可通过“新浪股民维权平台”自愿登记索赔。

  2024年6月21日,东方集团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,2025年4月29日,中国证监会做出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认定,其2020-2023年为维持市场份额、满足融资及业绩考核,通过虚构贸易链条等开展虚假贸易,四年年报均存虚假记载,累计虚增营收超160亿元,最高占比达49.26%。处罚决定显示,公司将被警告并罚款1000万元;实控人张宏伟、时任董事长孙明涛拟终身禁入证券市场,其余7名责任人合计被罚1900万元,部分人员遭5年禁入。

  信本证券维权团队提醒,东方集团索赔案件法院已开始审理,目前法院尚未判决,因此受损的投资者,可通过“新浪股民维权平台”自愿登记索赔。

  维权条件:

  东方集团:于2021年4月30日-2024年6月2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,无论在2024年6月2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。(注: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最终确定)

  (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。赵敬国律师,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,法学理论知识扎实,曾在高校任教。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,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,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,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、金融、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。执业至今,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,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索赔、索赔、步森服饰索赔、中潜股份索赔、索赔、索赔、天神娱乐索赔、索赔、索赔、索赔、延安必康索赔、索赔、紫晶存储索赔、泽达易盛索赔、索赔等。)